雷电防护行业在国内自上个实际90年代到现在已经有近30年的发展历程,行业政策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从业者主要分为三类:生产型企业、工程类企业及检测类企业。由于防雷项目的特点造成该行业从业者较为分散,受政策影响较大。
关于防雷工程公司能否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问题,股份有限公司为您分析如下:
一、从自身角度看
防雷生产厂家至少拥有一组技术团队,并具备:
1.掌握雷电防护行业的相关技能,并熟悉该行业的各类规范标准;
2.能够独立开展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并组织施工;
3.工程质量满足规范、设计方案标准及甲方单位要求;
4.能够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持。
综上,防雷生产厂家具备上述条件的技术团队完全能够胜任检测工作。
二、从政策角度看
(一)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需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资质条件如下:
1.独立法人资格;
2.防雷生产厂家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6.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7.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2)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3)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附表1);
(4)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8.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2)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二)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不得与其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从规范行业管理的角度看,在同一个检测项目中,防雷产品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施工单位及检测单位不能存在隶属或利害关系。
综上,做防雷工程的企业可以从事防雷检测,但是需要经过主管气象部门的认定,取得防雷检测资质,但是不得检测自有项目或有利害关系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