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防雷验收流程越来越规范,目前大部分电气设计人员都知道,在变压器低压侧或总配电箱安装的浪涌保护器,需要选用一级浪涌保护器。
早期还有人用二级试验(8/20us)通流容量为100kA或120kA的产品作为一级浪涌保护器,认为这个通流量大,肯定效果好。
对于峰值一样的(10/350us)波形和(8/20us)波形,其能量比为17.5:1,因此,即使通流容量较大的T2浪涌保护器,也不能代替T1浪涌保护器。
现在各个防雷标准也明确了,一级浪涌保护器必须选用一级试验(10/350us)的产品。
那么,一级浪涌保护器通流容量的要求标准值是多少?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防雷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8条 第4~5款,在建筑物总配电柜选的一级SPD浪涌保护器,其要求冲击电流Iimp(10/350us)≥12.5kA,且残压Up≤2.5kV。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8条 第4~5款
所以一级浪涌保护器在选择通流容量时,需要Iimp≥12.5kA。目前一般性质建筑物的防雷验收,对一级浪涌保护器的泄流电流要求也是≥12.5kA即可。
不过这里的12.5kA是对于雷电防护等级最低的建筑的要求,其他一些防雷标准会有更高的要求,比如《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中有规定,对雷电防护等级最高的建筑物的一级浪涌保护器要求是Iimp≥20kA。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5.4.3条 第7款
在实际项目中,有时候对雷电防护等级难以确定,那么可以直接选择Iimp:25kA、Up:2.5kV的浪涌保护器,即可符合各个标准要求!